和政办发〔2021〕106号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和政县滨河东区城关镇土地整治项目
有关事宜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县属各国有企业:
为充分发挥土地资源要素在促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提升县域土地综合整治成效,切实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源保障,现将和政县滨河东区、城关镇土地整治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权和政县振和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和政县滨河东区、城关镇土地整治项目业主单位,负责项目实施及资金筹措工作,项目前期已投入资金将纳入公司权益性科目核算;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作为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相关要求对项目进行监管。
二、本项目涉及的滨河东区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和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政县滨河东区文化旅游开发综合体项目二期工程拆迁实施方案>》(和政府发〔2021〕95号)执行;涉及的城关镇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政县2022年棚户区改造暨城中村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和政办发〔2021〕97号)文件执行,不再另行下发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及标准。
三、松鸣镇狼土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砂石料由和政县振和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处置,用于弥补公司实施项目期间的财务收支平衡。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