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创业创新新动能,促进创业扩大就业,开创全县创业创新工作新局面,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号)要求,现将2022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政县户籍在和政县范围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2020年1月1日起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2020、2021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已享受过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已参加2021年创业培训的人员优先。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申领流程:符合条件创业人员向和政县就业中心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退役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个人真实性承诺书。经人社局审核后,财政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受理机构:和政县就业服务中心
五、办结时限:2022年4月6日-2022年12月31日,每半年发放补贴一次。
六、政策依据: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享受就业补贴政策证明资料和优化申办程序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456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艳珍
电 话:5524669
和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6日